“法律规定我国公共设施用字须用汉字,但银川的快速公交醒目标识怎么全是英文字母?”8月29日,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民的这一质疑表示:用BRT没错,勿死搬教条。
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银川市快速公交站台顶上醒目的BRT字母让他感到不解。这些字母刚被安到公交站亭上面时,他和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通过媒体宣传才知道是快速公交。服务于大多数本地人的快速公交,为何要写个英文字母?为此他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法律,发现此举涉嫌违法。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违反此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对此,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一负责人表示,他也感觉这个称谓不太合适,应用中英文标注。但该局综合运输管理科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用BRT没有任何错误,不该死搬教条。他说,BRT是快速公交的英文简称,它起源于巴西的库里蒂巴市。1972年,库里蒂巴建成了第一条线。最早英语做为国际通用语言,当时就把它简称BRT。目前全国的BRT都采取这种模式,没有哪一个城市直接写为快速公交,而且站台横头只有3米宽,“写3个字母醒目,还是写10个字母醒目?这个有点较真,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意义。《语言文字法》是说你怎么去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说死搬教条”。他举例说,物价指数用CPI,国民生产总值用GDP,这些字母不能不让用吧?“不能说外来的东西都不能用,那蕃茄都不要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