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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公交站点不能被钱“绑架”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8-23 08:54:14.0 阅读:20198次

来源:人民网

读者赵连卿:最近,61路公交车陈家疃站点被挪了位置,附近多了两个新站牌,200多米内公交车连停3次。据介绍,海屿公元和新海佳园两个站点都是被冠名的新站点。

200多米内能设置几个站点,我想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更不用说是负责站点设置的公交专业人士了。看到新增设站点是海屿公元和新海佳园两个楼盘时,每个人都会心知肚明,是冠名的经济利益“绑架”了增设的公交站点。牟平公交公司的广告经理也直言不讳,开发商支付了10万元的广告冠名费。

对公交公司而言,广告站牌日常的维护、修理费用无财政拨款,需要自行承担,通过市场化手段,比如通过公交车厢内外广告等形式获得经济利益,这无可厚非。但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人为的增设某站点,给市民造成不便,这就说不过去了,公交站点属于公共资源的范畴,并不是某家企业的私有财产。另外,冠名费到底用在哪里了,能公开吗?

前段时间,烟台市区公交站点冠名曾引起市民热议,这次又曝出200米设置3个站点的问题,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公交站点的增设和冠名被金钱“绑架”,却忽视了市民的方便。在我看来,无论是增加公交线路还是增设公交站点,都应该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为根本出发点,忽视了市民的感受,不仅不会赢得市民的支持,反而会让市民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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