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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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出租车驾驶员朱某驾驶吉AZ2400号出租车在南关区至善路拉载乘客杜女士去太阳城,随即,在未经杜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拼载了两名去市医院的男乘客。在该车行驶途中,朱某因未按杜女士要求的路线行驶,发生争执。该车行驶到市医院,两名男乘客下车后,杜女士提出要投诉并要求下车。杜女士下车后,朱某驾车将杜女士带倒。
城市晚报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了关于吉AZ2400号出租车驾驶员强行拼载并致使乘客受伤事件的调查及处理决定。吊销驾驶员朱某的《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城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兼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孙印说,目前已查明,吉AZ2400号出租车驾驶员朱某在未经第一乘客杜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拼载了两名男乘客,且在其提出异议时,没有注重乘客的主观感受,在沟通的态度上粗鲁,致使与投诉人杜女士发生争执。在杜女士提出要到行业管理部门投诉并提出下车时,将其带倒致伤。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长春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为吉AZ2400号出租车驾驶员朱某办理服务监督卡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出租车营运。
孙印表示,吉AZ2400号出租车驾驶员强行拼载致使乘客受伤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情节属特别严重,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吊销朱某的城市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城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此外,长春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给驾驶员朱某办理服务监督卡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出租车营运,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了强行拼载致乘客受伤,造成严重的服务质量事故,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全行业通报批评。
(记者 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