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时报
东莞时间网讯 7月14日上午,东坑镇黄麻岭村一辆轿车突然自燃,虽然司机安全逃生,但汽车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却要为此承担责任。
当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这辆行驶中的黑色小车突然冒烟起火,司机在危急之中,赶紧靠边停车逃生。只是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司机只能看着小车被大火吞噬,车窗玻璃和车胎都被烧得噼里啪啦响,还不时传来爆胎的声音。
司机说,自己姓周,为了方便从珠海来东莞办事,他特意从租赁公司租借了一台车,“一路开来都挺好的,可开到东坑这里,突然发现前车盖开始冒烟了。”周先生说,自己赶紧下车查看,发现有火苗蹿出,便赶紧将车辆的所有证件和租赁合同都拿了下来。
事后,周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经过消防部门初步调查,该车属于自燃,因此周先生并不需负责,可保险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却要为此付出代价。 (陈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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