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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扯公交司机造成事故或判10年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7-19 08:46:10.0 阅读:121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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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杭州公交集团公交第三汽车分公司司机杨大姐日前驾驶公交车时,与女乘客张某因是否刷卡产生争执,女乘客突然拉扯正在开车的杨大姐,致使公交车失控,车上14位司乘人员受伤。据悉,张某可能要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

  @ D anTSRJ:拉扯公交司机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10年以上,想当年轰动杭城的“70码”飙车撞死斑马线行人的也才判了2、3年。后者更危害吧,一撞一个准。爱拉扯的大伯大妈们,以后注意啦,别危害社会啦,后果很严重。

  @ fw w nike:不重,不管司机素质如何,都有相应的维权途径的;这种危险动作涉及到车内车外几十个人的生命安全,完全应该重判来遏制这种可怕的行为。

  @ Lqq- ViviLin:还好车上没有人身亡,假如有呢,她能付得起这个责任吗?冲动是魔鬼。

  @黄惠:重不重还真不好割裂开去评价,这女士比较过激,但司机在第一时间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比较缺乏。

  @雨锁清秋-:一个巴掌拍不响,公交车司机一般态度都不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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