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实习生 陈淇淇 记者 陈莼)昨日中午,被车门夹伤腿的王小姐致电本报热线968820,告知厦门公交集团已经对她做出了回应,表示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对她进行赔偿,“公交公司安全员已经来看过我了,接下来我们会进行协商,非常感谢《厦门日报》的帮助。”王小姐说。
16日上午,王小姐乘坐45路公交车上班,在非矿站下车时,人还没完全下车就被关上的车门夹住,并甩出车厢,导致右腿脚踝两根骨头断裂,需要进行手术。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详见本报7月18日9版《前脚刚踏出去车门就突然关闭乘客被甩出车厢导致受伤》)
本报介入调查后,受到了厦门公交集团的重视,他们当即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进行调查。昨日,公交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监控录像中显示,当天王小姐确实乘坐了45路公交车,并且,在非矿站下车时,被关上的车门夹到右腿后摔了出去,以致受伤严重。
“我们会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赔偿数目要等受害人手术后再来协商。”负责人表示,公交集团还会根据规章制度对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我们会取消他当月的安全奖励,并安排他参加定期违章培训。”负责人还说,公交集团会专门对所有司机进行教育,以免意外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