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广播网
随着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汽车租赁纠纷日渐增多,据统计,2011年青岛市李沧区消保委共接到汽车租赁类投诉36起,而其中由于汽车租赁合同不规范、不合理引起的纠纷占到全部投诉的90%以上。
据青岛李沧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在合同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合同条款不健全,双方权利义务约束不清,使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等。”针对这些情况,今年以来,青岛李沧工商局积极出台措施,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合同规范力度,推动行业长远发展。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对汽车租赁企业正在使用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和把关,剔除霸王条款,补充有用条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企业因为合同纠纷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损害自身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专业人士,制定了《李沧区汽车租赁协议范本》,在汽车租赁行业推广使用。
针对长租客户,指导企业建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一旦发现不按规定交纳租金或使用车辆的情况,要积极采取措施或适时终止合同。指导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归档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在加强行政指导的同时,工商部门不断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汽车租赁“霸王条款”侵权行为,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格式条款侵权案件。加大对一般程序合同案件的考核力度,通过指标考核调动各办案单位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检查汽车租赁企业93家,组织合同讲座2次,审查和规范格式合同75份,指导企业建立合同台帐64份,立案查处该类合同违法行为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