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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乌市道路交通事故399起 夺命107人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7-25 08:57:38.0 阅读:2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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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今年1~6月,乌鲁木齐共发生立案交通事故399起,死亡107人,306人受伤。每日20时~24时,为上半年亡人事故的高发时段。

7月24日,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公布全市上半年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伊力哈木?依不拉音说,往年1~3月本不是事故高发期,但今年与往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48起,上升58.97%。

私家车肇事超六成

今年上半年,私家车肇事率最高,共发生事故259起,占总数的64.91%,死亡48人,占总数的44.86%,伤201人,占总数的65.69%。其中,乌鲁木齐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高新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米东区、天山区。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引发私家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来看,不按规定让行、超速驾车、逆向行驶、行人横穿,这四类违法行为,都是乌鲁木齐交通参与者现存的日常交通劣习。

晚8点到12点是黑色时段

上半年中,每日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出现在15时~24时,该时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63起。其中,晚高峰的事故发生起数比早高峰的事故发生起数多近40起;每日20时~24时,为上半年亡人事故的高发时段。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田”字路施工期间,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本就低于往日,其中,要数晚高峰,市区道路通行能力最差。

“电子警察”主盯市区

通过近五年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来看,预计今年下半年(7~12月),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将达到高发期。

对此,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道路特点,针对中心城区道路,将进一步采用摄像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电子警察”设备,加大对城市道路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而针对国省道及城乡接合部道路,警方还将重点加大对双休日、节假日时段的路面管控,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酒驾、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小型客车、货运车、摩托车发生350起事故

●货运车的事故致死率居高

发生事故70起,死亡34人

●小型客车

发生事故243起,死亡50人

●摩托车

发生事故37起,死亡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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