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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拼客”:让无奈变百利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7-27 09:15:24.0 阅读:44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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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日报


马晓艳

拉萨多数市民都有同感:每到旅游高峰季节,特别是上下班时间,出租车就特别难打。于是乎,拉萨出租车“拼客”现象近年来由无到有,由时而有之到频繁为之,拼车、被拼车成为几乎每位出租车乘客都有过的遭遇,“拼客”成为让不少人头疼的“难治之症”。

由“打的难”催生出的“拼客”行为,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当你要等上十几分钟才能有幸坐上车,司机途中继续让其他“望车若渴”的乘客上车,似乎理所当然;而当苦等出租车而不来,恰有已载客的出租车在你跟前刹一脚,顺道拼上一程,大多数乘客选择的一定是谢谢而非谢绝——有车坐总比“望车兴叹”要好。

细想之下,“拼客”不失为一种“何乐而不为”的行为:对出租车司机来说,在油价高涨的今天,多搭乘一位乘客,就能提高出租车的利用率,也能多收入一分利润;对于苦等的士、望眼欲穿的乘客来说,能够有顺路出租车愿意“拼客”搭载,那简直是谢天谢地;对于有幸已经搭上出租车的乘客来说,但遇有人焦急地站在路边招手、司机询问愿不愿意“拼客”时,想想自己打不到出租车的焦急,将心比心,助人为乐,因而也一般不会拒绝。更何况,说起来,“拼客”还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共资源,既节能又环保,也算是“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了。

虽然“拼客”看起来好处多多,却仍反对者众多,究其原因,有从个人安全方面考虑的,有因出租车司机绕路而不满的,更多的是因为个别出租车司机为了能“拼客”,而拒载三四人,只愿载一两人出行的,以便于沿途“捡客”。其实,要使“拼客”免遭非议,做到“百利而无一弊”,并非无计可施,最重要的是需要交通部门进行严格规范。

近日,北京针对打车难问题,出台了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的规定,却在实施过程中频遇难题,被指“纸上谈兵”。业内人士称,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然而,笔者认为,既然“合乘”难以成行,不如在加以规范的基础上放开“拼客”。

首先,拼车需先征得乘客的同意。出租车司机能否拼车搭客,必须获得已载乘客的同意,对于未征得乘客同意,强行招揽他人同乘的,要定性为违规行为,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其次,要严厉整治出租车拒载的违规行为。笔者就曾遭遇因同伴较多,而被出租车司机以交车为由拒载。针对部分出租车司机为“拼客”而拒载的现象,要规定凡车辆空车待租灯亮起时,一切推脱借口和理由均视为拒载行为,并对投诉事件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当然,无论是“合乘”还是“拼客”,都只是人们在高峰时段出行的一种无奈选择。从长远发展看,只有引入市场机制,适当增加出租车数量、提高出租车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并积极改善交通环境,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才是治理出行难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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