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周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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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周睿鸣 图片/资料图片
【故事】
7月21日上午,家住格林小城的田女士打车出门。计价器显示12元,田女士给了15元,司机找了她1元。事后田女士才知道,原来当日零时开始,东莞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由2元/次降至1元/次。“为什么司机没有告知、车上也没有提示呢?”
22日,当记者询问一辆银城公司的士的司机时,该司机称已经获悉,“但是物价部门是要通知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再通知出租车公司,我们才会执行的。”记者随后致电该车上公示的出租车价格投诉电话:22301160,该名工作人员称并没接到相关通知,并称物价局仍在讨论是否降价,他表示,一旦收到降价的通知,出租车公司将马上执行。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20日晚上,物价局已经第一时间向出租车公司、交通部门还有行业协会发了相关文件,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告。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从21日零时起,市民打车仍被索取2元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话,可以保留燃油附加费发票等相关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点评】
物价局听起来信誓旦旦,出租车公司若无其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谁在死命抠我兜里那1块钱?
还是受访的那位司机说得实在:我知道,我真知道,我确实知道,可降价令还没到我这呢,我怎么执行嘞?走完程序再说!
明明这程序利好市民,因为一个小小的时间差,让利好变了点味。
我们常常借助规则的抽象以及其本身可能存在的理解分歧来锻造一些边缘突破,可惜,有时候没用对地方。
1块钱的争议算不上是大事,然而小事往往反映大问题。无论是行政效能打了折扣,还是市场秩序起了波澜,都赔上了自己的信誉。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