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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增70公里公交专用道,私车误闯或被罚款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1-11-21 08:30:25.0 阅读:125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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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共分三期年底全部开通,每天7:00-9:00和17:00-19:00为专用通道

■相关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本月25日启用,私车误闯入可能被罚款150元

■新快报记者 张亮 通讯员 交通宣

    新快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部门获悉,今年新增70公里公交专用道将分三批于今年11月25日、12月5日、12月15日开通运营,《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将与25日同时启用。

    而首批投用的新增专用道共计31.64公里,主要有工业大道一期(南洲路-昌岗路)等路段,将与新港中路、新港西路、江南大道等道路上原有公交专用道成环。届时,上述路段所设专用车道会在7:00-9:00和17:00-19:00两个上下班高峰时段实施专用。

    市民在上述时段经行时,要注意避免进入公交专用道,如担心发生拥堵,则应尽早规划出行线路或选择其他时段或出行工具。

    25日启用专用道管理规定

    《办法》明确了公交专用道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公交专用道与非专用道相连交叉口设置公交车优先通行信号,并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通行管理和执法,确保公交专用道安全、有序、畅通。本月25日启用的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规定,非公交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或者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和标志、标线设置施划,组织做好公交车的运营调度、公交救援、站点设置和维护站点导乘指引设施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车行道的管理和执法。

    至于是否将公交视频监控作为处罚依据,以及如何判定,目前市交警部门尚未明确表态说明。

    新增公交专用道

    今年,广州市新增施划70公里公交专用道作为广州市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30条实施措施之一提上日程,也是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举措。年初,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十件民生实事”的改善市民出行条件项目中。

    第一期11月25日开通

    工业大道一期(南洲路-昌岗路)、南洲路、广州大道一期(洛溪桥-客村立交)、昌岗路、宝岗大道、新滘西路等路段,将与新港中路、新港西路、江南大道等道路上原有公交专用道成环。

    第二期12月5日开通

    广州大道二期(黄埔大道-禺东西路)、广园路、解放路、禺东西路、机场路、白云大道等道路;

    第三期12月15日

    康王路、工业大道二期(滨江路-昌岗路)、广州大道三期(黄埔大道-客村立交)、荔湾路等道路。

    原有公交专用道

    广州自2001年设置首条公交专用道(东风路)以来,总里程约为128.5公里(含中山大道BRT),占广州市干道总长度的2.3%,主要分布在路幅较宽、公交线路密集的东风路、广园路、江南大道、新港路等16条路段上。

    根据总体设计方案,今年新规划的公交专用道集中在13条主要路段,建成后广州市专用道总里程将达到200公里,全市公交专用道将在市区形成一个比较连贯的“环形”网络,覆盖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的区域,整个专用道系统内运行的公交线路将达到328条,开通运营后,将直接改善约420万市民的日常出行。

    3种情况社会车可借道

    1 公交专用道沿线居民或单位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借道公交专用道(路面设有“借道区”标识的、设置有临时借道通行指示牌的、专用道标线为白色的);

    2 在标明了公交专用时段的路段,规定时间内为公交专用,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和公交车可混合使用,未标注时段公交专用道的为全天公交专用;

    3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路面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非公交车辆可在现场民警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7种行为专用道内禁止

    1 占用车行道,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等;

    2 移动公交专用道的附属设施;

    3 试刹车、洗车;

    4 与养护维修无关的施工作业;

    5 在公交线路专用车道上及附属设施上张贴标语广告、悬挂物品等;

    6 遮挡、涂改、损毁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

    7 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的行为。

    处罚办法

     违规闯入或罚款150元

    《办法》明确规定非公交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未标明时段的为全天专用)内一律不得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除外。除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辆外,公交站台区域内严禁停靠其它车辆。交通拯救车辆在实施拯救任务时,可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

    非公交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或者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违者将处警告或150元罚款。据记者了解,之前对闯入公交专用道车辆,也是执行罚款150元、不扣分的处罚办法。

     公车闯道全市通报并罚款

    《办法》第十六条:对凡属于党政机关车辆违反本规定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应抄告车属单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车行道主管部门按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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