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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征求意见y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6-27 09:45:24.0 阅读:16191次

来源:南方日报

    公交车司机若被吊销执照,3年内不得重新上岗。最新出炉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稿)(下简称“办法”)正在公示征求意见,其中对驾驶员、车辆、线路和企业都提出了细致的规定和要求,市民可在本月30日前提意见。

    “一人一档”建信誉记录

    公共汽车已经成为广州市民出行的一大工具。办法所称的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是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统一编码管理的公共汽车电车线路涉及的驾驶员、车辆、线路、企业综合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

    办法指出,驾驶员应取得符合行业管理规范的从业资质,并按要求领取服务资格证件后方可上岗。企业应按“一人一档”建立驾驶员从业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应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质证件和服务资格证件等必备证件的复印件、招聘考核记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行驶记录、证件审核记录和个人信誉档案记录;同时配套电子版档案(或软件信息管理系统)对从业档案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档案资料和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实时有效。

    聚众闹事将被监管两年

    当前,仍有个别司机开快车,安全意识薄弱,让乘客很不舒服。就此,办法对驾驶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如发生严重营运服务违章或严重有责客伤事故的;发生有责(含同责、主责、全责)的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的;组织策划或参与聚众闹事,在社会和行业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窃取企业公交车票箱钱财,经查证属实的;季度营运服务违章3宗及以上,或一年内营运服务违章6宗及以上的等等。

    对违反规定,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驾驶员,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下称“市道协”)将纳入行业重点监管范围,监管期为两年。

    被公安部门吊销驾驶证的驾驶员,由市道协收回其服务资格证件,且3年内不得重新在行业就业。

    公车企业不达标将暂缓补贴

    根据办法,广州市客管处还将会同市维管处、市道协加强运营车辆的监督检查。如有车辆未按规定申领或换领相应车辆环保标志等行为的,由市客管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方可继续营运;整改不合格,不予延续《营运证》的有效期。

    同时,市客管处组织公交企业、市道协及相关部门对线路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客管处对线路所属企业进行严重警告、限期整改;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所属企业对不合格线路相关责任人进行停产培训。

    线路经营期内,累计2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市交委根据公交线路经营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提前中止该线路经营的授权。

    原则上,企业综合考评以一年为考核周期,分优良、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考核优良的企业,在线路招投标、线路调整、车辆运力新增等业务方面具有优先权;不达标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暂缓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整改合格后恢复。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意见

    1.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305室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邮编:510405;

    2.电话:96900;传真:86010047;

    3.电子邮件:gonggongjiaotong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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