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罗明
罗明,男,1987年10月出生,群众,深圳市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驾驶员。
罗明始终恪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周到。在2025年7月15日晚间的营运过程中,他面对乘客突发的紧急状况,果断施以援手,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规范的应急处置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守护了儿童的生命安全,生动诠释了交通从业者的高尚品格,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解危难
2025年7月15日21时47分许,罗明同志驾车行至福田区金田路时,遇一名妇女带着三名孩子求助,其中一名孩子头部受伤,血流不止,情况万分危急。罗明同志没有丝毫犹豫,立即主动停车,迅速让乘客上车,并一路安抚乘客情绪,展现了极高的职业素养与同情心。
二、沉着机智,规范处置保安全
为确保以最快速度送医,他一边驾驶,一边果断拨打110报警中心电话,清晰说明车内紧急情况、车辆信息及行驶路线,提前报备了为急救可能需要闯红灯的特殊情况,获得了警方理解与支持。同时,他还热心帮助乘客联系家人,告知其直接前往医院,体现了极高的人文关怀和细致的服务精神。
三、生命至上,争分夺秒护平安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他沉着驾驶,争分夺秒,连续通过两个红灯路口,以最短时间将受伤孩童平安送达最近的中八医院进行急救。到达后,他未收取任何车费,一心只盼孩子得到及时救治。他的行为远超了一名驾驶员的职责范围,是基于对生命的敬畏而做出的崇高选择。
四、爱心传递,彰显行业正能量
罗明同志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体现了其个人高尚的道德情操,更向社会传递了强大的正能量,为广大交通从业人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的善举为公司赢得了荣誉,也为整个行业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