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电车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要求(上)
开工前要求
(一)工作前穿好工作服、扣好衣扣,长袖工作服应扣住或扎住袖口,不允许赤膊,不允许穿拖鞋参加作业。工作场地禁止吸烟。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车辆进入修理工位或外出维修应做好安全防护,拉好手刹,拔下点火钥匙,前后悬挂“正在维修,禁止启动”警示标志,前方悬挂方向盘,后方悬挂后仓盖,并用掩车木掩好车轮前后位置。
(三)在道路上维修车辆,车辆后方应放置2个安全隔离墩,距离车辆10米,车辆应开启应急灯。
(四)进入车下工作前必须关熄发动机。双脚不能伸出车外。
(五)工作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等相关工具性能是否良好。(六)拆卸轮胎前,应先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并用支车凳支稳车辆,千斤顶丝杠旋出不能超过长度的2/3,撤离千斤顶时,千斤顶应和被支撑物分离。
来源:公共交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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