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人社部】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22-11-01 15:25:21.823 阅读:365次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如何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一起来看!


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

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

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

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013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

技术支持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3 GDCSGJ. All copyright are saved. 版权所有 仿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