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汽车维修工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建立与我省公交行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科学化、社会化的公交从业人员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粤公交协〔2019〕57 号)的相关规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由秘书处申报立项的团体标准《广东省汽车维修工职业标准》进行评审。经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粤公交协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工作过程中,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如有单位或个人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屠涓,020-37637909转8005;邮箱:xh37620407@163.com。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21年7月2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