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交协〔2020〕16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截至2019年底,全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车辆67000多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约10万人,为构建与我省公交行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研究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公交驾驶员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的公交驾驶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搭建全省公交驾驶员人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在人才评价方面的重要作用,调动公交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其职业素质,为公交驾驶员岗位提供技能等级评定,在一定范围内认可他们的技能等级,促进他们提升业务水平,进而促进全省公交优先发展。根据《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粤公交协〔2019〕57号)的相关规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由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联合申报立项的团体标准《广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职业标准》进行评审。经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粤公交协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工作过程中,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如有单位或个人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李程钦,020-37637909-8008,邮箱:xh37620407@163.com。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