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粤公交协〔2019〕57号)的相关规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和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立项的团体标准《广东省公共汽车和电车行业新冠肺炎及类同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进行评审。经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粤公交协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工作过程中,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如有单位或个人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叶韵仪,020-37637909-8001,13450471190,邮箱:xh37620407@163.com。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20年3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