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通过制定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及时反映行业需求和技术创新发展需要,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规范性推广应用,并于现行国标、行标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互补和相互支撑,增强标准的有效供给,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决定制定并发布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粤公交协团体标准”)。
为规范和加强粤公交协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正式发布实施,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19年12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