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本协会向社会郑重承诺:
第一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会员需求,积极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践行“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宗旨。
第三条 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不强行服务,不违规开展评比、培训、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第四条 严格遵守章程和会费管理相关办法,按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并开具会费收据。协会向会员提供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五条 加强对会员构成的分类统计和动态管理,优化会员结构,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要求,按照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广泛征求会员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自律公约。
第七条 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信息,进一步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