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交协〔2016〕19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会根据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十次会员大会精神和协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行业争议处理规则》、《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经2016年11月25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十届第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程钦,020-37637909-8008。
附件:1.《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五年发展规划(2016—
2020年)》;
2.《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行业争议处理规则》;
3.《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16年11月26日
附件1: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根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和《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协会组织制定《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五年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主要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部署主要发展任务,是未来一段时期协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协会今后五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根据《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协会近年来,认真履行服务宗旨,在2015年省民政厅组织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了广东省5A级行业协会的荣誉,在2011—2015年期间,实现了“一年打基础,两年有进步,三年上台阶”的协会建设目标。
1、围绕重大部署,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协会围绕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新能源客车推广等重大部署和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反映行业基本情况和企业诉求,完成了一批课题报告和科研成果,为政府制订政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了参考。
一是完成了广东省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研究》。2012初,协会参加了省政府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的重大决策咨询项目并中标了《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这是协会首次参与省政府的重大课题项目。协会领导把完成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组成了包括14位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的课题组,经过8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完满地向省政府交出了一份关于我省公交发展的研究成果,为促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以及制订各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委托部门正在印刷本课题报告。
二是完成了《广东省公交新能源客车应用调研报告》,为全省推广新能源客车提供政策参考。国家提出新能源推广战略以来,协会先后完成了两个课题研究,召开了两次以新能源推广为主题的论坛,共邀请了6位专家作了专题演讲,曾受到交通运输部的重视并发来了贺信。2014年9月完成了省厅委托的全省电动汽车应用推广情况研究课题,形成了《广东省公交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调研报告》,并于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召开的广东省2014节能与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高峰论坛,同时,论坛还邀请了清华大学陈全世教授等专家在会上作演讲并与参会代表互动,围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客车的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此外,协会还于2014年12月完成了《城市公交运营模式及票价体系研究报告》,对全省建立科学的公交运营模式和完善的公交票价体系,促进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2013年9月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研究》起草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向省厅提交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工作任务书。2013年7日完成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任务补偿机制的方案》文件的起草等有关工作,并为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2、倾听呼声,反映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一是每年在全体会员企业中开展了提案(建议)活动。五年共收到60件提案(建议),其中列入协会议案的13件,列入协会工作建议的47件。同时,每年都将活动情况向省交通运输厅作了书面报告。
二是于2015年8月完成了《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展与营运成本的评估报告》。国家燃油补贴政策调整后,中山公交集团成品油价格补助锐减。是我省减少油补最多的企业,因而面临资金压力较大。协会主要领导多次主动向中山公交集团了解情况,商量对策。受中山交通运输局委托,组织专家对中山公交集团的营运成本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向中山市提交了《关于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展与营运成本的评估报告》,对中山公交解决资金压力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现在中山市政府采纳了评估的意见,中山市公交实行了成本规制的补助形式,每年财政补助近5亿元。协会为此做了积极的推动工作。
三是于2014年3月完成了《韶关市城区公交服务质量评估》。受韶关市交通运输的委托,协会组织了专家对韶关市城区公交服务进行了调研、评估,协助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韶关市公交服务大家谈”活动,并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了《韶关市城区公交服务质量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提高了韶关公交服务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四是积极协调帮助南沙公交公司解决财政补助问题。南沙区近几年来公交迅速发展,但由于财政补贴不足,致使公交运营债务沉重,运作艰难。协会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南沙,向有关领导宣传上级的政策和各地的经验,提出对公交企业合理 补贴的政策意见。现在南沙区政府已实行了对公交亏损进行全额补贴的政策。
五是帮助湛江出租汽车协会维护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的正当权益。于2012年5月上旬,湛江市拟新增3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湛江市交通运输协会及多家企业向协会提出了经营权配置的做法主见,协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提出了解决建议,报省交通运输厅,送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维护了行业共同的正当权益。此外,协助中山市小榄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广州天河高新技术开发区科达电子汽配有限公司等提供项目招标推荐。协调云浮交通主管部门与罗定公交公司关于对公交车征收有关规费问题,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是密切关注汽车租赁行业热点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方案。2013年6月,针对部分汽车租赁会员单位向协会反映了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等文件颁布以来、以及部分城市出台了限牌、限行政策后,我省汽车租赁企业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研究探讨,召开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汽车租赁分会高层研讨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认真细致回应了会员提出的问题,并为进一步解决汽车租赁企业遇到的困难提供了帮助。2013年5月下旬,协助有关汽车租赁企业向广州交通委员会反映了关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已签订中小客车购销合同但不能申领购置新车指标的问题,广州市在今年7月份颁布的小客车限购实施意见中已把这类情况执行期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
3、构建协会交流平台,引导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
一是总结推广省内先进经验。受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于2013年完成了全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先进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的服务工作;同时通过协会网站和刊物积极宣传推广创建公交都市、先进城市、改革创新项目、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和最美公交车驾驶员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协会还利用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交流平台,举办专题交流活动,总结了一批优先发展、优质服务、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了行业先进的推广力度。五年来,协会通过各种会议推荐行业先进经验和成果共有60余次。
二是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五年来,协会在协会的传媒、大会上推广国外境外先进经验50多篇。2012年,协会主要领导参加了广东省政府代表团新加坡—广东合作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学习了新加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面的策略及管理经验,同时在协会有关会议进行了宣传推广。
三是结合协会届末考核,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2015年是协会届末一年,协会对全体会员单位进行了考核,通过自评,民主评议,产生了52个优秀会员;通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人物征文比赛活动,产生了52名先进个人,还有18家单位获得先进组织奖,33篇文章获得了优秀作品奖。通过考评,位行业发展树立了典型,增加了正能量,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企业的不足,对加强行业自律和协会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是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树立职业技术能手。2014年9月17日至18日,举办了2014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节能大赛。全省共有39家公交企业53名驾驶员参加了大赛,大赛决赛各单项前三名选手分别授予了“2014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贺驶员节能大赛”冠军、亚军、季军称号,其余决赛参赛选手授予“2014广东省公共交通驾驶员节能大赛”节能标兵称号;决赛各单项冠军选手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称号。2015年9月16日至17日举办了全省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教员培训班暨2015年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广东赛区选拔赛,选拔了两名选手参加了全国比赛。其中有1名选手取得大赛12名成绩,获得“交通运输部技术能手”称号。
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2013年和2015年举办了两届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摄影书画大赛,通过摄影书画大赛总结了一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辉煌成就和公交人的风采。2015年10月至11月在广州举办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动会,举行了篮球、羽毛球两个项目的比赛,参赛共有16支篮球队和13支羽毛球队,这是全省公交行业的首届运动会。
4、主动积极为职能部门服务,完成了多项委托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一是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了2013年至2014年全省城市客运统计工作。城市客运统计工作是交通运输部和厅的一项长期统计任务。按照厅的委托要求,协会指定了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协助厅做好统计工作。
二是于2014年2月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了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协助制订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积极向省厅推荐城市轨道交通专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工作。
三是于2014年3月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并取得了城市公交安全生产二级企业考评机构资格。协助省厅制定了《广东省二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二级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并按照省厅分配任务,完成了对申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评工作。
四是于2014年和2015年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了“公交出行宣传周”主题活动。2014年9月17日至18日,协会在广州番禺举办了2014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节能大赛、城市公共交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及零部件展示暨产品推介会、广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高峰论坛三项活动。2015年9月16日,协会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在佛山南海千灯湖文化广场举办了 2015年“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广佛同城公共交通服务咨询活动,制作了2015年“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手册、海报和视频,组织协会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分会会员单位利用站场和车身传媒开展宣传工作。
5、励精图治,坚持不懈抓好协会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协会运作。五年来,协会把依法办会、规范运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按照省社会组织管理机构的要求和协会的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修改了协会《章程》,精简了各层次的例会。还制定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管理制度》,从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监事会制度等10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协会内部治理机制,加强了协会规范建设;制订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单位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协会会员建设和行业自律。五年来,协会认真落实协会章程、制度和协会各项决议,按规定开好各层次的会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情况、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同时,会议还根据行业需求,邀请了省内外主要公交企业的代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以及行业专家学者,一起探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问题,共商公交行业发展大计。五年以来,协会分别于中山、湛江、广州召开了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召开了三次监事会,审议了每年财务收支报告;分别于广州、深圳、珠海召开了四次常务理事会和1次理事扩大会议;分别于广州召开了两次会员大会。除了按照章程开好各种例会外,各分会举办了6次以研究本行业发展重点问题的会议,协会还根据实际召开了4次座谈会。这些会议,发挥了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员大会及各分支机构的作用,坚持了集体决策,充分发挥了会员单位当家作主的办会积极性,促进了协会健康发展。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了协会分支机构,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专业特点和分工,成立了公共汽车分会、轨道交通分会、出租汽车分会、汽车租赁分会等4个分支机构,并制定了各分会的管理制度。使协会的职能与分工更加层次分明,提高了协会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发挥了分支机构的优势特长。
二是建立健全了三支队伍。领导班子队伍:目前协会共有会长、副会长共32位,汇集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精英。专家队伍:协会成立了协会内部机构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研究院,共有188位专家,囊括了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轮渡四大类专家,其中有博士或博士后6位。通讯联络员队伍:共有147个通讯员,并对通讯员进行了培训。
三是加强秘书处的思想和业务建设。建立了协会党支部、工会联合会、共青团支部和妇女小组,制订了《协会秘书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秘书处专职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协会专职人员联系会员企业制度》,实现了协会专职人员与会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和点对点服务。秘书处专兼职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协会专职人员数量和质量有了提高,现有专职人员10人,其中,45岁以下的人员占70%,本科及以上学历占60%。同时聘任了9名兼职人员,其中,博士5人,硕士1人,高级职称4人。协会秘书处全体专职人员参加了各种业务培训,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五年来,协会组织输送了全体专职人员参加了专门培训班,逐步培养了一支精干、高效的秘书处服务团队,秘书处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是加强协会资质建设。2013年3月,协会经省民政厅批准已具备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办公室已经核实认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机构二级资质。
五是加强协会传媒建设。办起了《广东城市公交网》和《广东城市公共交通》杂志,举办了两期通讯员培训班,并表彰了一批优秀通讯员。还开通了协会微博、QQ群、微信,构建了沟通服务迅速便利的平台,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了多元化的信息服务。
(3)协会建设上了新台阶。五年来,全体会员单位在理事会的集体领导下,励精图治,发奋图强。使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协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公信力和影响力有了显著提高。二是协会收入有了提高。实现了协会经费由单一的会费来源渠道转变成会费、服务费和合作费用等多种创收渠道。三是会员单位支持协会开展活动的好事不断涌现;在发展新会员工作中,形成了以老带新的新局面;在会员单位中,依时足额缴交会费已成了会员企业的自觉行动;会员企业对协会业务活动的参与率平均在85%以上。四是对协会的满意度较高。在对协会考核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协会会员、协会理事、协会专职人员等方面发放了满意度调查表,结果显示省交通运输厅的满意度为96.6%,协会会员单位的满意度为98%,协会专职人员满意度为100%。五是获得省民政厅评估5A等级最高等级称号。2014年8月,协会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4〕1322号)要求参加全省行业协会评估,并获得全省性行业协会5A等级称号。
(二)主要问题
2011-2015年期间,协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建设新型协会的思想和措施准备不足;协会的品牌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服务会员的内容和手段不够丰富、联系会员和会员企业不够密切、部分会员意识比较淡薄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发展形势
2016-2020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更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1、行业发展形势分析
(1)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要求提供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出行效率和出行体验的要求日益提升,出行需求更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城市公共交通传统单一的服务供给模式,难以有效满足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和吸引个体机动化出行转移。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在持续提升基本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和竞争力。
(2)互联网时代的公共交通发展,要求更加广泛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民群众对真正实现“有计划出行”和“门到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对提升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政府对实现精准管理和科学决策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压力,要求公共交通率先实现绿色发展。近五年全省民用汽车以年均110万辆的速度增长,交通运输行业能耗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快速提升,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加剧,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关研究表明:公共交通车辆每百公里的人均能耗和人均污染物排放仅为小汽车的10%和15%左右,地铁和新能源汽车则更低。城市必须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体系,优先发展更加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加快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
(4)综合公共交通体系的日益完善,要求提升运营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公共交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服务特征,覆盖人群多,监管难度大,随着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日益多元化和高度融合,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加,传统地面公交运营安全管理体系已不适应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发展需要。公共交通必须提升源头监管和安全预防能力,建立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同时,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自燃、纵火、恐怖袭击等安全事件的突发性特征,要求公共交通必须提升实时动态监控能力,建立事故现场处置机制,完善运营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全方位提升公共交通运营安全保障能力。
2、社会组织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把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抓手和内在要求。中央及地方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逐渐探索出诸多做法,包括:大力推进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加强扶持社会组织的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大胆创新;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培育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链建设;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标准体系;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重视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政府监管方式更加多元化;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交通系统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新时期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总体布局,继续发挥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组织协调、信息交互和人才凝聚等方面的优势,与全体会员单位一道,共同形成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优先发展的合力,共同汇聚行业发展的正能量,共同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和民主办会原则
遵守国家和省对行业协会的法规,落实省民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议事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内部自身制度建设。
2、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加强党的领导,为协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以不断提高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核心,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与服务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高度统一,当好桥梁纽带,体现责任担当,不断夯实党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影响力。
3、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
围绕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积极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代表会员单位密切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反映广大会员单位的心声和诉求。为我省制订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决策依据。
4、强化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
秉承“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宗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致力于建设优质服务企业,提高行业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优先发展机制,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理念贯彻到协会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部署和省“一个率先,四个基本”的目标,按照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协会的要求,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争取协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发展任务
(一)加强协会党组织建设
加强协会党建工作既事关协会事业的兴衰成败,又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社会组织在新时代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连接党、政府和人民的桥梁纽带,在推动“四个全面”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要发挥重要作用。新时期党和政府给协会的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协会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出现了新情况和新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自身困难,保持协会事业的不断发展,都需要加强党的领导。
协会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依法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党组织在协会的定位、功能和职责就是战斗堡垒,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五大职责:一要保证政治方向,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从业、依规从业、诚信从业;二要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政治工作;三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协会事业改革创新;四要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组织文化建设;五要服务人才成长,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造就人才,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协会第十届会员大会期间(2016-2020年),一是要将党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好,保证协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党员作用,保证协会不偏航不迷航,防范政治风险;二是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党建设工作写进协会章程,重大事情、重大活动、重大财务收支都要由党组织来参与、监督和发挥作用;确保协会脱钩不脱僵,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责,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行业管理模式,做好分支机构管理、协会制度建设、行业发展规范,协会宣传展示等工作。
(二)积极主动为职能部门服务,强化为政府提供服务职能。
1、大力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用心服务、畅享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树立行业标杆和先进典型,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行业先进的评选和宣传工作。
2、大力开展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大力组织举办公交、轨道、出租车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争取协办全国轨道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储备一批职业技术能手,促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行业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工作,推进轨道交通会员企业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工作。 三是开展行业劳动和谐关系调研,制作行业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科普小视频。
3、大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要结合建国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活动,大力宣传行业发展成果,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公交出行周活动工作要求,围绕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开展宣传普及工作,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和参与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举办行业研讨会、绿色出行展览等公益活动。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鼓励职工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技术精湛、团结向上的职工队伍。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服务中来,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理念。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城市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体,做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4、大力开展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调研。针对公交驾驶员缺员、公交企业人力成本及千公里运营成本、新能源汽车应用、安全管理、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和公交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组织专项调研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调研报告。
5、大力开展全省城市客运统计分析工作。按交通运输统计的有关制度做好全省城市客运统计,同时加强行业数据分析,编制行业年度发展报告,向行业发布有关统计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会员单位提供了有价值的行业信息参考资料。
6、大力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大力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全省新能源公交客车推广应用调研,结合广东省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客车的基本情况,提出广东省新能源公交客车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推动整合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应用企业、充换电设施建设主体、运营商、整车生产企业等多方主体,成立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联盟。
7、大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关于“互联网+交通运输”创新创业大赛的系列工作。开展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工作,在全省开展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创新调研工作,召开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工作交流。
8、大力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总结推广公交行业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经验,协助相关城市推动建立和完善公交成本规制制度,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9、围绕全省和各地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为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三)围绕企业和行业发展需求,强化行业服务工作。
1、加强行业进行鼓与呼工作。每年开展协会工作提案(建议)活动及会员走访活动,了解会员诉求;针对影响行业发展的公交驾驶员队伍建设、新能源用电优惠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通过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行业诉求。
2、加强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发展规划等咨询服务,为促进会员企业改革、服务质量提升、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参谋助手。
3、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围绕企业安全诚信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培训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举办省公交行业安全管理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二是完善协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建设,按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协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人员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和评价工作。
4、发挥行业交流平台作用。一是加强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交流工作,组织会员企业赴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城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二是每年以协会例会为依托,组织开展行业先进技术交流,向会员单位推介行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先进技术在行业推广应用;三是举办行业展览展示及关联活动,为参展商家开拓商机、推广品牌搭建良好的平台,也为业内人士开阔视野、交流信息、分享经验提供良好的渠道。
5、发挥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一是根据各时期重点工作发出行业倡议,引导会员企业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建立《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质量检查制度》、《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信用信息收集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三建立协会会员信息库,建立健全会员信用信息记录,推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营造诚信、守信、互信的行业信用环境。
(四)提高协会服务能力水平,强化协会自身建设能力。
1、完善协会工作机构的建设。一是完善协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各项条件,争取获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价机构资质;二是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和发布行业相关团体标准;三是加强各分支机构的建设,重点完善出租租赁汽车分会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全省出租汽车行业交流会议。四是优化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协会各职能部门职责。协会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提高自身服务能力。五是加强协会专家库建设,更新协会专家库,充分发挥全体会员单位为协会服务、为行业服务的智库作用。
2、建立健全协会规章制度。一是开展协会章程、制度修订工作,确保协会规范运作。按登记机关和行业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协会章程和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秘书处人事管理和考勤管理等制度,专职人员上下班考勤打卡。三是健全完善会员联系机制,密切与会员单位间的信息联络。四是落实协会章程制度及民主办会的要求,定期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重大问题和业务活动坚持民主议事、集体决策。
3、加强协会党支部建设工作。一是做好协会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三是加强协会党支部的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支部的学习教育。四是按照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做好党建的相关工作。
4、做好行业宣传工作。按照读者的阅读习惯,及时调整协会宣传方式,将《广东城市公共交通》纸质杂志调整为电子杂志、加强广东城市公交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及时宣传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和有关精神。
5、提高行业企业入会积极性,扩大会员队伍。积极促进协会和协会各二级机构大力发展会员,利用网络、会议等多种途径方便会员的加入。鼓励对行业热心及规模大的企业加入协会。以提供服务为宗旨,深入细致做好联络工作,努力争取会员保有率在80%及以上。
6、加强协会保标基础性工作。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达标评估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协会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各项活动,在2015年取得5A等级的基础上,争取按要求保持5A等级。
7、提高秘书处人员服务能力。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推行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能、择需,实现定岗定编、分工合作、同工同酬,根据协会综合效益、工作任务的完成结果和个人工作业绩,给予合理的奖励。营造宽松、和谐的内部工作氛围,做到人人对组织忠诚、对会员热忱,对同事和朋友真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切实关心职工生活、事业和家庭。做到有计划的丰富职工文化体育生活,提高职工工作兴趣,保障个人身心健康。向政府、兄弟学(协)会、优秀企业专家、学者学习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保障机制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协会党支部,理顺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党建责任,要加大党组织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协会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不断提高协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二是积极争取管理部门的重视支持,紧紧依靠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的领导,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向业务指导和管理部门反映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汇报(重大工作随时报告),报送工作总结。落实重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的领导作用,及时将本规划有关工作向协会领导汇报,争取协会领导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二)加强协会经济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协会创收途径,提升协会服务性收入,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各地市交通局、企业的委托项目,同时,提高会费缴交率。
(三)加强协会专职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增强协会工作的战斗力,加强协会专家队伍和兼职人员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能力。
(四)完善组织架构。在完善秘书处组织架构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理顺协会工作架构,支持各分支机构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使协会协调、引领、平台等作用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同时,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协会分支机构。
(五)抓好规划落实。协会内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年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合理分工,分段实施,逐项分解落实,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要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办,排定时限,保证质量,加强督查督办,使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了,协会要紧跟时代步伐,以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行业协会为目标,在全体会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继往开来,再接再厉,为促进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行业争议处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能够正确及时处理行业内争议事件,保护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单位之间或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处理。
第三条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单位争议案件,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或裁决。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地位平等。
第四条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受理行业内因履行行业公约引起的争议。
第五条 若行业内有争议的一方为非会员单位,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受理争议事项后,应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第六条 行业内争议处理程序:
(一)各会员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双方或单方可以请求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等进行调解。
(三)调解不成时,双方或单方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行业违规违约事项的处理办法:
(一)会员单位违反行业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进行举报。
(二)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及时组织调查,对会员单位有违规违约行为的,根据其性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批评教育;
2、组织协调双方和解;
3、行业内部通报;
4、公开通报;
5、取消会员资格;
6、建议相关部门处罚。
第八条 本规则由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则自2016年11月25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起试行。
附件3: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更好地履行公共交通行业为社会服务的历史使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省城市共交通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公共交通行业从业者。
第三条 爱岗敬业。从业者要充分认识到所从事职业的社会价值,认识到公共交通行业在民生中的重要性。要热爱公共交通行业,立足岗位,敬重职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要以集体主义精神为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
第四条 诚实守信。要坚持公平交易原则,重合同,守信誉,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真诚对待用户,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决不损害用户利益,从业人员要说实话、办实事、不欺诈、守信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第五条 办事公道。从业者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平合理、不偏不倚,按照一个标准办事。
第六条 热情服务。在职业活动中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为人民服务是职业的灵魂,要将广大用户的满意放在首位。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心、耐心、虚心、真心,从用户的利益出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 以人为本。要充分发挥和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其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重视各类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职工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实现其人生价值提供广阔的舞台。
第八条 奉献社会。大力提倡奉献精神,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永不停息的事业追求和至真至善的人文关怀,服务于和谐社会。
第九条 本规范由广东省城市共交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则自2016年11月25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