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公告通知
广东省“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手机摄影大赛启动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6-08-29 18:27:16.723 阅读:11745次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6年“公交出行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的部署,更好地宣传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方针政策,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 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共同主办广东省“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手机摄影大赛,面向全体公众朋友征集手机摄影作品。 “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手机摄影大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围绕“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主题,通过公众手机拍摄记录,从人、车、路、环境等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的因素入手,全面反映全省公交出行中和谐、文明、友善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

(一)投稿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7日。

(二)专家初评时间:2016年9月18日。

(三)公众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5日。

(四)专家终评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五)公示期: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3日。

(六)寄发奖品:2016年10月10日。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面值800元的岭南通卡及荣誉证书

一等奖3名      面值500元的岭南通卡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      面值300元的岭南通卡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    面值100元的岭南通卡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100名   面值30元的岭南通卡及荣誉证书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以来在广东省内拍摄的紧扣“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主题的摄影作品。个人原创,风格、题材不限。

(二)参赛作品仅限手机或平板电脑拍摄的照片,不得使用照相机等其他摄像器材。

(三)每人限发送一张参赛作品(发送多张者默认第一张为参赛作品)。参赛作品需为电子文件JPG、JPEG标准图片格式,画面清晰。文件名请设为作品标题,便于识别。

(四)参赛作品注重真实性。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进行后期加工处理(剪辑、修饰等)。

(五)参赛者应保证对其所投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不能兑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比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七)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入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相关作品可用于相关的活动宣传、画册制作、登报、展览等,主办单位不再另付稿酬。

(八)凡投稿发送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

六、参赛方式

将参赛作品原图及备注信息发送至QQ:3544451037或3544451037@qq.com邮箱。备注信息应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简介(100字以内)+作者姓名+作者联系地址+手机号码”。

七、评奖办法及流程

(一)评选主要从主题内涵、创意构图、宣传及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定。由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参赛作品的前期评选工作,确定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入围作品和优秀奖作品。

(二)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入围作品通过网络(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公众微信号等)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公众投票成绩占最终评选结果的50%,专家终评成绩占最终评选结果的50%。

(三)通过相关网络、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确定为最终获奖作品,并公布获奖作品作者名单、刊登部分获奖作品。

八、其他事项

(一)前期宣传。主办单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网站、微信、宣传页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二)微信有奖投票及转发。主办单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调动社会公众对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入围的摄影大赛作品进行投票、转发及参与抽奖。活动参与奖100名,由系统随机产生,奖品为面值10元的岭南通卡一张。

(三)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站、报刊、微信等进行展示。

(四)大赛联系人:李先生,020-37637909-8008。


请扫描关注以下二维码,可了解大赛最新动态。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微信公众号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013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

技术支持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3 GDCSGJ. All copyright are saved. 版权所有 仿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