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先进会员单位和诚信合作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战略布署,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供需双方合作和诚信建设,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决定在“2016广东国际城市公共交通展览会”期间举办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先进会员单位和诚信合作企业评选活动,并在2016广东国际城市公共交通展览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二、奖项设置
(一)公交企业奖项
1. 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先进会员单位
2. 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十佳示范充电站
(二)供应商企业奖项
1. 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最满意诚信合作企业 (整车类)
2. 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最满意诚信合作企业 (零部件类)
3. 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最满意诚信合作企业 (信息技术类)
三、评奖范围
(一)公交企业奖项评选活动面向全省公交运营企业,凡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并填写《自荐表》。
(二)供应商企业奖项评选活动面向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客车整车、零部件及信息技术企业均可根据评选范围自愿报名,并填写《自荐表》。
四、评选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于 2016年7月开始至 9月上旬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6年7月 1日至 7月31日)
1.在《广东城市公交网》、《广东城市公共交通》等相关网站、杂志上发布本通知,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
2.将评选活动通知发送到全体会员单位,并请各会员单位将此通知转发到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客车整车、零部件、信息技术企业,做好联系组织工作。
(二)报名和推荐阶段:(2016 年 8月1至 8月30日)
1.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填报《自荐表》,同时推荐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优秀供应商企业,填写《推荐表》。
2.参评的供应商企业需填报《自荐表》。
3.《自荐表》和《推荐表》可从“广东城市公交网”上下载,申报时提供纸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
4.推荐和自荐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月 30 日(以收到之日为准)。
(三)评选阶段:(2016 年 8月 30 日至 9 月 10 日)
第一步:组委会对符合填报要求的有效推荐表和自荐表进行统计排序;
第二步:由会员企业代表对各类奖项进行投票,评选出获奖企业名单后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作为评选结果。
(四)揭晓阶段:(2016年 9月中旬)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将在 2016 年 9 月举办的广东国际城市公共交通展览会上宣布评选结果并颁奖。
五、宣传报导
评选活动期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将及时通过主办的《广东城市公交网》、《广东城市公共交通》杂志等行业主流媒体报道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评选揭晓后,将对获奖企业进行多方面广泛宣传报导。
六、参评费用
1.公交企业奖项免收费用。
2.供应商企业奖项每项收取参评费1600元,请与《自荐表》同一时间汇至协会账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屠涓 联系电话:020-37637909-8005
网址:www.gdcsgj.com 邮箱:xh37620407@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3号粤运大厦11楼C ,510080
附件:
1、评奖办法
2、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先进会员单位(自荐表)
3、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十佳示范充电站(自荐表)
4、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最满意诚信合作企业(推荐表)
5、2016年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员最满意诚信合作企业(自荐表)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