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交驾驶员列入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准予提前5年办理退休。 理由如下:
(一)长期从事公交驾驶工作的驾驶员,到达一定年龄后,综合反应能力会下降,腰椎病、颈椎病和视力下降等职业病患病率很高,无论是体力或精力方面,都难以胜任长时间驾驶工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公交企业无法承担大量身体素质下降、年龄偏大驾驶员的转岗需求。为保障营运生产安全,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企业尽可能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小部分身体素质下降、年龄偏大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驾驶员调至其他后勤辅助岗位。但是公交企业无法承担大量身体素质下降、年龄偏大驾驶员的转岗需求。如将这部分驾驶员推向社会,势必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发展,减少安全隐患及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建议参照交人劳发[1992]663号文件精神,将公交驾驶员列入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给予提前5年办理退休,解决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偏差驾驶员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公交服务。
提案单位: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