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到了,即将进入节前出行高峰期,也是各种车辆票价乱收费、宰客欺客的多发期。近日,惠州市发改局网站转发了《关于加强2016年春运客运票价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铁路、民航、客轮的客运票价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价格执行。城市公交、出租车运价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严禁擅自涨价和不打表收费行为。
公路运输经营不得超上限票价
该通告强调,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上限票价。票价计算公式为: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单座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
其中,公路客运车型运价分为六类:一类车型0.364元/人·公里、二类车型0.312元/人·公里、三类车型0.273元/人·公里、四类车型0.221元/人·公里、五类车型0.169元/人·公里、六类车型0.130元/人·公里。
另外,农村道路旅客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票价计算公式为:农村客运票价=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旅客站务费+其他法定收费。其中,车型运价分为四类:二类车型0.302元/人·公里、四类车型0.211元/人·公里、五类车型0.159元/人·公里、六类车型及小型车辆0.120元/人·公里。
该通告明确,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程序完成相关备案工作,春运期间任何公路运输经营者均不得超过上限票价。
将开展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该通告指出,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含1.5米)的儿童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按照要求,客运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涨价、哄抬票价和价格欺诈,损害广大旅客的合法利益。
根据规定,客运站场必须在春运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各类车型、各条线路客运班车的最高限价、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增加票价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通告明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春运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与巡查,重点检查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及各客运票务代售点春运票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严查处不执行国家和省客运票价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介绍,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乘客及有关人员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