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野鸡车”、滴滴专车是客观存在,但如果正规的出租车也违规经营,岂不是把更多的乘客拒之门外,也推到了“野鸡车”和滴滴专车一方?“野鸡车”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网络专车可以视为自己的竞争对象,努力弥补自身与其的差距,但以损害消费者利益来维持自身利润,这无论如何都是误入歧途,只会让传统出租车的道路越走越窄,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7月11日下午,我在清远新城汽车客运站门前,准备打的到清城城市广场,但问了三辆出租车的司机,要么25元,要么20元,且均不打表计价。出租车不打表的现象旧态复萌?”7月13日上午,市区陈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情况。既然该地几乎所有的出租车都要高价,还不打表,那么有此遭遇的肯定就不止陈先生一个人。
而按照《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第(三)点: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若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违反办法规定,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由于执法不力,这样的规定也成了一纸空文。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覃队长反而在记者面前大倒苦水,表示由于受到“野鸡车”、滴滴快车的双重冲击,出租车空载率达到60%以上,出租车生存空间越来越窄。在这样恶劣的营运环境下,渐渐出现出租车不打表、司机拒载等现象。
“野鸡车”、滴滴专车是客观存在,但如果正规的出租车也违规经营,岂不是把更多的乘客拒之门外,也推到了“野鸡车”和滴滴专车一方?“野鸡车”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网络专车可以视为自己的竞争对象,努力弥补自身与其的差距,但以损害消费者利益来维持自身利润,这无论如何都是误入歧途,只会让传统出租车的道路越走越窄,陷入一种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