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一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与9家企业及科研院所联合发起组建的“广东东莞新能源车产业技术联盟”中标东莞新能源车推广项目首批100台订单,现牵头组建运营公司,成立独立于现有公交系统的第三方运营公司。根据公告,这家运营公司“管得很宽”,既要供车,又要运维,最特别的是,实际用车单位还并非运营公司本身,实际用车单位将仍然是现有公交公司。
目前,国内新能源车首批试点的其他不少城市仍然采取公交公司直接购车运营的模式。直到今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即业界俗称的“国三十条”,明确规定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用地。
对公交公司而言,最现实且最困难操作的方式仍然是对现有公交站场或者停车位的升级改造,还有的就是电动车的维修保养。与传统燃油车不同,新能源车在电池、电路系统的维修方面需要公交公司配备专业人员,而目前很多公交公司又不具备这方面的维修人才。
另一方面,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又很大。广东省给东莞布置下了到2015年底推广完成2600辆的任务,其中大部分将为公交车。但截至目前才刚完成40台,这也意味着东莞要在余下的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2560台的指标。
新成立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将由该公司负责从整车企业购置车辆。车辆的维修保养,电池维护甚至后期车辆报废都由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连日常充电也不需要公交公司“操心”。第三方运营公司赚取的仅是租金和充电费用,优厚条件还不止这些,中标企业还将负责向实际用车单位提供融资方案,这让公交公司的负担大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