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交协〔2014〕010号
全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单位: 协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湛江召开的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修改<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的决议》(第1402号)、《关于批准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等14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单位)加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决议》(第1401号)等5项决议。根据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关于同意修改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的决议》(第1402号)还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鉴于内容简单,本次理事会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23日。 二、参会人员: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单位。 三、会议内容: 审议表决以下三项事项。 (一)审议《关于同意修改<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的决议》(第1402号); (二)审议《关于批准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等14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单位)加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决议》(第1401号); (三)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九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四、会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的规定,提高协会工作效率。本次会议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有关文件及需审议的决议草案如下: ①审议《关于同意修改<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的决议》(第1402号); ②关于修改《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章程》的说明; ③审议《关于批准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等14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单位)加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决议》(第1401号); ④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第九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这些文件将于5月14日前在《广东城市公交网》(www.gdcsgj.com)的“协会信息”栏目上发布,敬请下载阅读。 对以上需要审议表决的三项事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5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秘书处。如同意通过以上三项事项的则不需回复。 谨此通知! 联系人:王芳,15913128208,020-37637909-8002,邮箱:xiehuixinxi@163.com,传真:020-37620407。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