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提早制订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于2014年4月9至11日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的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
工作小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肖展欣处长带队,组织专家组具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家组分成车站、车辆段、运营控制(OCC)、公共安全四个小组,先后听取了3家轨道交通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相关规章制度和资料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开展了现场抽查,其中,车站组(公共安全组)抽查了广州地铁一号线体育西路站、广佛地铁桂城站、深圳地铁三号线与四号线换乘站少年宫站、深圳地铁龙华线民乐站;车辆段组抽查了广州地铁五号线鱼珠车辆段、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深圳地铁塘朗车辆段、港铁龙华车辆段;运营控制中心组抽查了广州地铁三号线大石控制中心、广佛地铁夏南控制中心、深圳地铁竹子林运营控制中心、港铁龙华运营控制中心。各组专家根据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资料、设备状态、现场人员表现,填写现场记录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和配合,相关轨道交通企业也高度重视,表示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的整改建议,逐条整改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安监局将及时向相关轨道交通企业局面反馈抽查结果,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也将在本次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