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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商业保险缺失 肇事引发赔偿纠纷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3-06-04 09:16:18.0 阅读:20016次

信息联播

 

在北京,说到出租车,不少市民的一致反映就是打车难,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究其原因无外乎是道路拥堵,挣不到钱,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高峰期行车更容易发生事故,而一旦出事,出租车司机几乎只能自掏腰包,除了赔偿对方损失,还要上缴罚款,甚至被迫离职,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位北京“的哥”最近的遭遇。

家住北京平谷的史师傅,原来是北京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的哥,今年2月9日他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史师傅被认定负全责,需要赔偿对方人身和财产损失1万6千6百元,而他自己的修车费用也在一万元左右。由于金额太大,他上报了公司,希望可以通过保险进行理赔。不过得到的答复是,保险赔偿最多只有两千元。

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原司机史师傅告诉记者:没有(其它)保险保障,(公司)就是(投保)一个(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记者问:保的额度呢?(保额)应该是两千元,就是车损(赔偿)是两千元。

除了那2000元保险理赔款,其余的两万五千多元都要由史师傅自己和出租车公司承担,由于数额较大,迟迟未能垫付对方的修车费用,史师傅和万泉寺公司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最终,出租车公司赔偿了对方1万6千6百元的损失,而史师傅则个人垫付了自己的修车费。

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原司机史师傅说:我出了一万一千元多点儿,我有票据的应该是九千多元。

记者问:修自己的车?

史师傅说:对。

官司了结后,出租车公司收走了车辆,史师傅无奈之下只得提出不干,要求公司退还押金。对此,出租车公司提出,承包营运合同规定:司机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需承担强制三者险理赔以外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总损的20%作为经济补偿金。由于史师傅没有承担这20%,因此他此前交给公司的两万元风险抵押金,暂不退还。对此史师傅表示不能理解。

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司机史师傅表示:两万五千元,我按照20%来说,我应该花五千元。再加上公司内部的约定,应该是一万块钱。

记者:这多出来的五千是哪儿的?

他说:多出来五千元就是公司内部约定说有一个20%的罚款在里边,一共就是一万块钱。然后他怎么说,他说你(自己修车)那一万多不给你算,没有。

出租车公司赔偿规定界定模糊

在刚才的片子中,我们看到,两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公司不退还,原因在于公司承包营运合同规定,赔偿的费用应该由公司和司机共同承担,但就是在这个承担的比例上,史师傅和出租车公司一直争执不下,因此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日前,史师傅来到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希望双方可以就在这起事故中各自应该承担的金额计算清楚,而接待他的正是他原来的车队队长。

万泉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四车队队长 田书龙说:你按合同为主,那天谈的交强险以外你损失多少钱,你承担那20%,就完了。

史师傅妻子告诉记者:那总的是27000元,保险报了就两万五千元,两万五千元的20%,是这样的吧?

万泉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四车队队长 田书龙说:对

史师傅妻子说:那不就5000块钱,我承担就5000块钱。

万泉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四车队队长 田书龙表示:这是保险理赔回来的,你要赔不回来,我怎么赔。

史师傅老婆说:假如保险给我报就两万五的20%,不给我报就是两万七的20%,可我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元了。

史师傅认为自己修理出租车已经垫付了的1万多元,就应该认为已经缴纳了那20%的补偿金,因此留在公司的2万元押金,扣除当月3500元的份子钱,应该退还他16500元。一听史师傅这么说,车队队长却又突然改了口,表示修理出租车的费用本来就应该由史师傅承担,因此并不包含在事故总损失中。

万泉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四车队队长 田书龙说:只算那1万六。。

即便是这1万元修车费全部由史师傅自己负担,还要再对事故中剩余的1万6千6百元承担20%的赔偿责任和20%的罚金,史师傅理应退还的押金也应该是10660元。但是,公司同意退还的金额却再次缩水了。

万泉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四车队队长 田书龙说:交强险保的是对方的车,出了事故自己的车全部自己担负,最多退八千,这事就了了,我把证该给你存就存。

由于数额分歧巨大,双方最终也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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