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

广告牌展示的扒窃嫌疑人头像。人民网照片
近日,深圳罗湖区深南路等路段及公交站台陆续出现新奇的防扒广告,除了提示民众要看紧手机钱包,还出现了一些扒窃嫌疑人和惯偷的照片,附近市民对此有赞有弹,但赞者居多。此举对反扒防扒究竟有无意义?记者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反扒广告挂站台
市民反映,大约在一周前公交站台出现这种特殊的防扒广告。22日,南都记者在罗湖区爱国路东湖公园门口加油站旁的公交站台上看到,公交站广告牌上额外挂了防扒的广告牌,长一米,宽0.5米左右,广告除了提示语外还有扒窃嫌疑人的照片和举报电话。广告牌上共有23名扒窃嫌疑人的照片,其中3名女性,在眼睛部位打上了马赛克,大致轮廓比较清晰。
罗湖公安分局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表示,这是罗湖警方防扒的一项新举措,目前只是在分局的黄贝派出所辖区的公交站台试点,待效果检验完成后会在全区推广。
警方称试点初步产生效果
22日,罗湖公安分局对黄贝派出所辖区公交站台附近的扒窃案件进行了初步统计,据介绍,这些广告牌5月16日开始挂出至22日刚好一周,据统计,深南路罗湖段一个月扒窃高峰时有10宗左右,平均到每周是两三宗,而这一周实现了扒窃零警情,目前暂时不清楚零警情是否和这个广告牌挂出有关,但据推测可能是起到了一定作用。
律师: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
嫌疑人照片被公开,是否有侵权嫌疑?深圳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认为,首先,这样做不会侵犯肖像权,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要以营利为目的,显然警方没有营利的意图。不过,是否侵犯照片上人员的名誉权值得探讨,如果照片和本人一模一样且极其容易让普通群众辨识,有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包括隐私)的问题,关键还是一个清晰度的问题。如果照片很不清楚,又达不到警示的作用,其实这是一个悖论。
据介绍,这些嫌疑人的照片并不是永久公布,会根据案发的一些情况定期更换。对于公布扒手照片,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宋警官称,扒窃行为首先是打击难,其次是因为扒窃的隐蔽性,流动性大,人证比较难固定,而由于扒窃往往在一瞬间,造成取证很困难,比如在地铁站扶手电梯一般都没有监控视频。“我们其实也有很多无奈和苦衷,”宋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