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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否认事故公交车已过报废期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3-05-28 09:28:51.0 阅读:16426次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东莞市长安镇政府发布调查报告称,5月26日长安6路公交车发动机部位爆炸事件的原因是离合器压盘压紧弹簧脱落,在离合器壳内卡住飞轮及离合器压盘导致机械事故。

  据长安方面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解释,车辆正在行驶中,发动机转速较高等原因,飞轮和离合器在被卡住的瞬间解体,解体后的零件在强大的惯性作用下冲破离合器壳及车厢内地板上的检修盖板,导致解体零件进入车厢内。

  但报告并未指出,是何种原因导致离合器压盘压紧弹簧脱落。究竟是机械老化,还是管理疏忽?对此,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长安方面尚未给出解释及确定责任人。

  经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证实,26日发生事故的长安6路公交车为2004年9月份购置,同年11月份投入运营的KLQ6100G型柴油公交车,距今已有近9年的运行时间。对于6路公交司机称事故原因与机械老化有关,并且与出事车辆同批次运营的公交车一年前已到报废期的说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及长安有关方面均表示出事车辆未到报废期。

  长安交通运输分局副局长麦耀锋在接受采访时称,此类型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2012年9月份,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还未出台,而2004年9月份购置的6路公交车已经运行达8年,也就是到了麦耀锋所说的正常报废的时间。但新规定的出台让2004年购置的6路公交车的报废年限被延长了4年。”

  “每个季度都会对车辆进行检查,由我们制定有资质的检车机构对长安的公交车进行检查。”麦耀锋说。

  长安公交公司负责人则表示,事故发生之后,出于乘客出行的需要,目前,长安公汽公司所有线路的公汽都在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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