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
前几天从外地回金华,旅游大巴把我们一行人放在市区八一南街。刚好碰到下雨,我们没带伞也没开车,只好躲在八一南街的电话亭里,过了好一会,才拦下一辆路过的出租车。说实话,尽管当时急着拦车,可压根就没有电话叫车这一概念。问了身边的朋友,似乎也没有电召过出租车。出租车电召不火,究其原因,我想和出租车司机积极性不高不无关系。
有一次坐出租车,和司机就电召服务闲聊了一会。司机的大概意思是,他们不愿意接电召的单,反正在路上也能拉到客,何必白白地跑过去,在路上空驶,除非客人去的地方特别远,不然实在是划不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有,要想长期吃,还要保质保量,估计也不大可能。同样的道理,出租车电召服务要想深入人心,有偿服务,方能确保长效发展。既然你享受了服务,就要付出一定代价,我想这个道理大多数人都能接受。
出租车电召服务,相当于双方形成了口头契约,可是不得不承认,不少国人没什么契约精神,因此形成契约之后,应该再加把火,促成双方正常履行约定。电召收费可谓是一把猛火,消费者付出了一定代价,自然要享受相应服务,而出租车司机也有了履约的积极性。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电召应该如何收费,才能让消费者、出租车司机欣然接受?
问了一下在北京的同学,北京出租车电召有两种方式,电话预约一般需提前预约,消费者、司机基本不会爽约,双方互留有对方的手机号,电话预约的代价是付车费时加价3元。如果是即时叫车,最好是通过手机软件,比电话叫车的成功率要高一些,但手机软件预约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果不加钱没有司机愿意来,为了能顺利叫到车,消费者就得加价,一次加5元钱,越往上加,叫到车的可能性越大。因为工作需要,同学电召过几次出租车,只是无限往上加价,让他心中颇为不爽。
这里面透出一个讯息,加价3元似乎愿意出车的司机不多,加价越多积极性越高,可问题是消费者又不乐意了。如何在两者中做到平衡,大有学问。除了定额收费,有人提出,电召可以按车费百分比收取,也有人说,可以按区域划分收费。
和大城市相比,金华城区范围不算太大,区域划分也不明显,相比而言,个人觉得,在设定一个最低值的前提下,按车费百分比收费较为合理。当然这个百分比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既不能让出租车司机觉得毫无甜头,又不能让消费者背负太重。
电召收费更多的是对消费者的一种约束,可电召毕竟涉及两方面的行为,如何对出租车司机形成约束,同样值得思考。上海规定,如果出租车司机晚点,要按晚点时间长短罚钱,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的做法我们同样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