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
“盡管出租車公司告訴我會處罰司機,希望跟我協商,但我的態度很明確,就是要訴訟到底。”段萬金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面對拒載,大多數乘客往往不會深究。即使投訴,最多也就是找到出租車公司。而在陝西西安從事律師工作的段萬金卻選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起訴書中的被告也並非是拒載過他的出租車司機,而是司機所屬的出租車公司。
為何不追究司機,而是起訴出租車公司?
段萬金認為,出租車拒載根子不在司機,首要的原因是份子錢太多,如果司機整天在城裡跑,可能一天連份子錢都賺不到,挑選最能掙到錢的乘客是必然選擇。其次是出租車嚴重供給不足,要放開壟斷的出租車市場,讓市場對車輛數量進行調節。
根據西安市近期出台的出租車新政,每輛車每月的承包金為8000元。
“一輛出租車,每月交8000元左右的份子錢,100輛車一個月就是80萬元,一年960萬元。而對司機來說,給車加天然氣的費用還必須自己承擔。出租車公司收取的高昂的管理費都用在哪了?”段萬金說,“如果法院受理我的訴訟,立案之后,我就可以調取出租車公司年檢注冊的財務審計報告。我很想知道出租車公司的運行成本到底是多少。”
“希望通過立案了解出租車公司的經營成本”
5月3日,段萬金將此前准備好的訴訟材料送到了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在這之前,他還從沒有以原告本人的身份進過立案大廳。
“4月24日下午2點左右,我搭乘大巴從韓城到西安,在城東客運站下車,准備打車到雁翔路辦事,可等了半個小時,先后攔住5輛空車,都被司機以各種理由拒載了。”段萬金說,“最后打上第6輛車時,上車后告訴司機目的地,司機聽后立即說要交接班去不了,我說交接班不是你們出租車拒載的理由,但不管怎樣說明請求,司機始終拒絕搭載,我隻好下車。”
段萬金表示,不僅在西安,在北京出差時他也被拒載過多次。他認為,乘客打車時,隻要出租車停下來,從法律上講,出租車和乘客之間就形成了一種客運合同的關系,出租車必須按照乘客的合理要求將乘客送至目的地,乘客依據收費標准支付乘車費用。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這是對公共承運人的強制締約義務。因此,段萬金在起訴出租車公司的訴訟請求中寫道:“一是請求判令拒載行為違約﹔二是要求出租車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將原告從城東客運站拉到雁翔路。”
對此,負責受理立案的法官表示,能否更改其中的訴訟請求?因為現在再要求出租車履約已經沒有必要了。“我並不在乎經濟上的賠償,而是想通過訴訟喚起人們對自身權利的維護。”段萬金說。
5月7日,被起訴的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與段萬金取得聯系,表示將會處罰和教育拒載的司機,想與他協商一下此事。“我的態度很明確,就是走法律程序。”段萬金說。
對於段萬金堅持起訴出租車公司的選擇,一些網友認為,訴訟付出的成本遠高於勝訴后所取得的賠償,還不如與公司協商解決此事。但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看來,起訴拒載行為,看起來付出的時間和資金成本與要求獲得的財產利益不成正比,但是一旦勝訴,獲得的賠償雖小,可對提高人們的維權意識很有作用。
“既然出租車公司獲得了出租車的經營權,領取了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那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劉俊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