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如今,武汉市明文规定地铁内禁止进食,“该不该禁食”已经不用多做讨论。我们需要关心的是,谁来确保“地铁禁食令”得到执行。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在地铁车厢中遇到吃东西的人,多番劝告对方不听,又该怎么办?叶女士的遭遇,其实说明了上述疑问暂时还没有很好的答案。
吃热干面被拍恼羞成怒,把面泼到人家身上,肯定是十分粗鲁和缺乏修养的行为;偷拍照片发到网上,这种举动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跳出二人的对和错,不难发现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与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自由、道德素质等常常存在冲突。这时候依靠公序良俗去规范和矫正,有成功,也会有失败。搞不好还把个人与法规之间的矛盾,转移为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地铁禁食”既然是基于大多数民意形成的地方性法规,就需要更加强有力的、坚持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约束力量,而不能仍然单以舆论来施压。所以,该有人管的事情,该由执法人员出面的时候,就要有人站出来。假设乘客能直接电话投诉或面告巡视人员,劝诫的效果会更好,冲突也可以避免。大家都奔忙穿梭在城市当中,体面地解决问题,一声对不起换来一声谢谢,用包容换来尊重,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