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李柯)付钱总被说成是假钞,钱被换了好几次?注意,你的真钞很有可能被掉包成假钞了。近日,广州中院对一起假出租车司机以暴力相威胁,用假钞换乘客真钞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假司机因抢劫罪获刑。
2010年2月9日20时许,张女士在省汽车客运站对面上了一辆绿色出租车,前往天河东圃客运站附近的盈彩美居菁品园小区。一小时后,出租车到达小区路口,司机却不肯驾车驶进小区,反而在离小区百米远且昏暗的地段停车。张女士看了看计价器,显示是65元,于是她支付一张50元及两张10元人民币。
“你的50元是假币喔!”司机说。张女士没有多想便取回了50元,又拿出5张10元面值的钞票,司机还说是假的。正当张女士打电话让表姐从小区送钱出来支付车费时,司机突然回头恶狠狠地盯着她,骂她想赖车费,并马上以很快的车速强行将张女士载至东圃客运站对面。张女士被吓得花容失色,赶紧给司机一张百元大钞。司机看了一会儿,又说是假钞,然后要求张女士将此前的50元给他作为车费。张女士只得照做。下车后,她仔细看了看司机递回来的那张百元大钞,竟然已被掉包为假币。
这名司机名叫王志祥,其所驾驶的是一辆克隆出租车。2月17日19时许,他又以相同手段,将文女士搭载到白云区嘉禾街后,用假币换取了文女士的400元。在最后一次换钱时,文女士察觉不妥欲报警,王志祥随即持刀下车实施威胁,随后再次索要50元车费,逃之夭夭。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王志祥持械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