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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推广出租车电召服务情况浅析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3-03-22 09:18:15.0 阅读:10818次

中国行业协会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已经研究过国家铁路局的“三定”方案,交通运输部也已建立“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领导小组,从操作层面搞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同时将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
  
  何建中介绍,在示范城市试点工程之后,下一步要在全国地级城市推广出租车电召服务,电召设备市场有望继续扩大。
  
  建立特许
经营管理制度
  
  何建中介绍,今年交通运输部将认真推进落实几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深化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改革、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交通领域特许经营制度改革等。
  
  何建中表示,将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要研究建立特许经营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要求。即在组建新的交通运输部以后,应该统筹研究整个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如何进一步对外开放,如何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来推进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的改革。
  
  “特许经营制度是指政府把公益性项目一些管理的事项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委托到愿意管理的企业,通过合同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的融资方式。”何建中告诉中国
证券报记者。
  
  此外,何建中在谈到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之后火车票价是否将调整时表示,铁路的票价应该由有关部门加强监督,但是作为铁路总公司,企业也应该有相对的经营自主权。
  
  电召设备市场有望继续扩大
  
  随着出租车行业电召方式的应用和推广,电召设备市场有望继续扩大。在新闻发布会上,何建中表示,电召服务目前分两批在3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从第一批15个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设来看,总体状况还是比较好的。在这个基础上,下一步要在全国地级城市进行推广。
  
  交通运输部从2011年开始,开始推进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专门下发《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对电召服务的收费标准、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随着电召服务的进一步推广,电召设备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实际上就是建设一个终端、三个中心。一个终端就是每个车上有车载的终端,作为管理部门建立三个中心,一个是监控指挥中心,主要从出租车营运状态、安全方面进行监管,第二个是数据资源中心,有出租车的总体情况,包括服务评价、质量考评的历史记录。

早在2009年1月,我国即开始启动了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推广工程,计划通过财政补贴,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试点,力争在2012年底,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左右。

  经过3年的培育,新能源汽车目前已在多地落地生根,开枝散叶,“十城千辆”工程已由开始时的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扩大到目前的25个,并且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已超过了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就超过1000辆,建成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示范运行总里程超过3.3亿公里,这对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无疑具有十分明显的示范作用,但客观地说,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大地挑战,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挑战一:消费者购买兴趣不高

  2009年开始实施的汽车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提出了“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的目标,包括“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

  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50万辆还是5%,这两个目标都没有达到。业内相关人士分析指出,即便是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即便是有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优惠,即便是有购买补贴,即便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增值税税率降至13%等,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兴趣依然不高。

  这中间的主要原因是人们普遍认为不论纯电动汽车业务取得怎样成功,在2020年之前的十年,它还是满足不了早期使用者的需求,购车成本将会是其今后十年必需考虑的中心问题,因为政府会逐步取消购买电动汽车的补贴和激励措施,即便中国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整体投资会高达150亿美元,但仍不足支持续10年的购车补贴,因此,电动汽车的购置成本还需要进一步降低。

  并且,从纯电动汽车(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HEV)的全寿命周期总成本(TCO)比较来看,汽油汽车、HEV和PHEV的TCO相似,而纯电动汽车的偏高。如果没有政府的补贴和激励,纯电动汽车甚至在未来几年内都很难与其他汽车相竞争。未来10年中的大部分时候,HEV和PHEV的投资回报都会高于EV,甚至在2020年后的10年中依然会是这样。如果消费者无法发现电动汽车的价值,就很难接受它。

 公务车自主化趋势愈加明朗,部分车企已获得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其他多个省市的公务车市场拓展也卓有成效。受公务车采购订单增加利好消息影响,一汽轿车、广汽集团、长城汽车3月20日均涨停,一汽夏利、比亚迪等涨幅超过6%。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公务车市场占比不大,但社会示范效应显著,这一点已经在广汽传祺销量上得到了体现。而公车自主化将成为自主品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车企积极拓展公车市场
  
  目前,除了一汽轿车,广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安汽车、江淮汽车、长城汽车等多家上市车企都在积极备战,并已开始进行公车市场拓展。
  
  广汽传祺在公务车市场的订单不断增加。据广汽集团介绍,传祺除了已成为
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四川重庆陕西等多个省区市的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还进入公安部公务车采购名录,在江苏省2012-2013年汽车协议供货项目中再次中标;而且先后配备于广东、四川、杭州、宁夏、重庆、湖北等地公安、交通、消防、税务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一汽集团人士表示,全国已经有十几个省份和中央部委大批量采购红旗H7。奔腾B90也面向公务车市场,去年福建省就一次性采购了72辆奔腾B90。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杨威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新标准调整为“1.8L、16万元”之后,公司预计能够进入新的公务车采购目录的公司产品不止一款,不过由于现在公司的部分车型还未下线,所以还没有销售。公司前期已经与多个政府部门进行接洽。
  
  汽车行业分析师称,公务车采购新标准一旦实施,在配置和成本等方面均占据明显优势的红旗、传祺、荣威等汽车品牌将是最大受益者。对于16万以上的官车市场,盘踞北方的一汽红旗将担当重任,而南方的广汽传祺和东部的上汽荣威将有望在16万以下的公务车市场占据有利地位。
  
  政府采购示范效应显著
  
  实际上,公务车市场容量并不大,不过众多车企看重的是公务车采购带来的巨大示范效应,以及这种效应对品牌和销量的拉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公务车采购量仅占我国汽车市场的2%左右,市场容量很小,再加上多品牌分食市场蛋糕,不可能在实际销量上对车企有什么重要影响。
  
  而实际上,车企看重的是公务车带来的社会示范效应。江淮汽车董事长安进认为,车企不能单靠政府采购活下来,因此政府采购对企业的意义不在于量,而在于引导社会价值取向,让百姓感觉到自主品牌的骄傲自豪感。广汽集团副总经理吴松表示:“在具备好产品的基础上,自主品牌还需要有成熟的汽车消费文化支持。”当下最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是,在公务用车层面更多选择自主品牌。
  
  实际上,公务车对传祺品牌销量带动作用已经体现。据广汽集团数据,2012年广汽传祺整体销量同比增长一倍。2013年1月,广汽传祺月销量突破7000辆,继上月超6000辆后再创新高,其中公务车采购在其中的比例约为5%至10%。
  
  业内人士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自主品牌在服务、质量上与合资品牌已经可以媲美,而政府采购将成为自主品牌发展之路上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3月20日,工信部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新办法的最大特点,在于以企业整体为核算主体,以期在降低整体油耗的基础上,给企业更大的自由度。办法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实施能降低乘用车产品的平均油耗,鼓励生产和进口的乘用车排量整体下移,并进一步鼓励车企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新标5月1日实施

  工信部表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一种全新评价体系,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管理到企业管理、从单体目标管理到整体节能目标管理的重大转变。

  计算方法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与各车型产量(或进口量)的乘积之和,除以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产量(或进口量)之和。

  工信部认为,这可以在确保汽车节能总体目标的同时,给予企业满足法规更多的灵活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汽车产品多样性的需求;对于我国汽车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协调发展,促进汽车产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办法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12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执行日期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过,办法为车企预留了2012至2014年三年过渡期,并鼓励企业提前达标。工信部表示,将充分考虑汽车企业产品规划和换型周期,为企业预留适当过渡期,2012、2013和2014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限额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基础上相应放松9%、6%和3%。

  鼓励节能及新能源车

  办法的发布,意在降低传统汽车的燃油消耗量,并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石油资源的需求激增,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不断提高。同时,汽车工业发展迅速,产销总量持续增长,2010年、2011年汽车销量连续两年超过1800万辆,2012年汽车销量超过1900万辆;至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总量超过一亿辆。据统计,目前汽车用汽柴油消费占全国汽柴油消费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5%左右,每年新增石油消费量的70%以上被新增汽车所消耗。

  因此,工信部表示,新的办法是为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标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的制定以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为重要原则。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核算方法将促使车企大量生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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