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我市201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初评结果的公告
穗交〔2013〕137号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3〕158号)精神,我委对各企业报送的201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材料进行了现场查验和核实,对各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考核初评,现将有关初评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日,即2013年3月9日至3月18日。各企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向我委客运处或市客管处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和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附件:201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初评结果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3年3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