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州投入公交的财政资金27.5亿元,今年为何预算只有19.8亿元?财政投入减少,如何体现公交优先,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日前,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叶雪文提出疑问后,市财政局已作出了解释,但十名人大代表对解释仍不满意,联名提起了专题询问。昨日下午,市财政局、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和市法制办五部门相关负责人一同到场解答。市财政局称,因为计算口径不同,市本级投入今年还增加了2.4亿元。
去年27.5亿,今年为何只有19.8亿?
主持询问会的人大代表田子军介绍,2011年7月广州市交委、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本级城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是2011年7月到2016年7月3日。这个办法还规定了每年财政部门给予公交企业的财政补贴计算方式,确保能有3%的利润率。
来自广州新穗巴士的公交企业代表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2年公交方面的支出是27.5亿的补贴,包括票价补贴和综合补贴。如果按5%算,2013年在公交方面补贴预算需相应增加。但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计划安排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只有19.8亿元。
对此,市财政局答复叶雪文称,原因是计算口径不同。2012年投入的27.5亿元,主要包含市本级投入17.4亿元和中央油补10.01亿元;而2013年预算19.8亿元,只是市本级投入,相比还增加了2.4亿元。
法规有“瑕疵”,政府可以直接改?
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说,“给公交企业的补贴办法,在全国也是首次出台,没有现行的经验或教训可以借鉴”,虽然这个办法有效期是5年,2012年执行只是第一年,并没有因为办法规定的计算方式不合理,为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她表示,财政对公交企业的补贴是每年增加的,对整个公交事业的投入也是每年增加的,并不存在“缩水”情况。
发现法规有“瑕疵”,政府部门是否就可以直接修订?这成为询问现场的关键问题之一。
叶雪文问:“修改这个政策,需要什么程序?”
市法制办纪检组长田路说,这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由牵头部门重新起草,征求公众意见,再报市政府同意。但询问会上,与会的交委、财局等部门,无一表示曾走过上述“修订”程序。
代表刘艳春表示:“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国外,如果公交公司跟行政部门打官司的话,结果会怎样?后果谁承担?”
袁锦霞则表示,还是要先审计公交公司的成本、收入,才能有结论。
确保3%利润,有无经过调研?
代表叶雪文发问:“请问交委,政策中说要确保公交企业3%的合理利润。你们有没有调研过3%的利润现在能否达到?”
对此,市交委副巡视员邓维诚表示,广州共有12家公交企业主体。“我们作为整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时只能把一碗水端平,让公交企业能更好地为市民出行服务。当然具体到每个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你们说广州有12个公交公司,现在12个里面有几个是能够赢利的?”叶雪文的发问隐含不忿。
邓维诚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表示,2012年还是新规第一年度(从2011年7月开始实施),且在“修正”中,市交委只有部分数据,而这些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实施这个政策后对企业的根本性影响”,所以他建议“等数据审定以后”才能确定。
数据打架,究竟该听哪个?
广州给公交的补贴究竟是多少?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叶雪文提供了一组打架的数据。市物价局给出的“模拟票价”是2.27元,市财局给出的是2.44元;交委说10.6亿补贴公交,财局却是说只有4.6亿,这中间就差了5.6亿之巨。“既然物价局、交委、财局就是共同制定该政策的三个部门,为什么执行出来的数据却差这么远呢?”
市人大代表刘艳春不解:“物价局计算是按上年数据,财局计算是按当年数据,这两个不同数据,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在难堪的停顿后,田路表示:“每个部门有每个部门的法定职责,他在法定职责内做出的决定有法定效力,物价局是管票价的,他作出的票价在物价范围内有效;财局管补贴,在补贴范围内有效……”
刘艳春有点不耐烦:“两个都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这个,这个……你可能说的主要是补贴的问题,财局是负责核定这个补贴的,谁负责补贴应该作出一个最终的……”这个回答没有说下去。
市财政局:公交投入逐年增加保障利润适当补差
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表示,“我们审核交委综合各个企业交上来的数额清算时发现,原来三个局定的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完善的地方,有瑕疵。”
按照三个局定的办法,整个公交行业的运营成本,是以上一年度的成本作为依据来计算的。如2012年公交运营成本,取了2011年的成本扣除中央油补,就成了模拟成本。但在实际操作中,财政局考虑公交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利息债务重,采取的是季度预拨,年终清算。
但是2012年的油价、员工工资等与2011年的时候肯定不一样,这样计算成本就少了。袁锦霞表示,“所以今年核算过程中,成本就是以当年企业发生的成本计算,收入也是当年收入,差多少才补贴多少,保障公交企业3%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