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快速公交(BRT)已经开通了3个多月,但是建设这条全长136.9公里的线路以及相关的车辆和配套等花了多少钱,恐怕普通市民不得而知。1月7日,淮海工学院在校学生吴小同向新浦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连云港市财政局依法公开该市城市快速公交(BRT)项目预算。目前,新浦区人民法院还未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在校大学生:要求连云港市财政局公开BRT预算被拒遂起诉
吴小同说,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是纳税人,政府支出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基于行使公民权利的考虑和毕业论文的需要,想通过连云港市政府网站向市财政局申请公开连云港市城市快速公交(BRT)项目预算,但连云港市财政局以“该项目建设主体是海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为由,拒绝了其的公开申请。于是,吴小同一纸诉状,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资料显示,连云港海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2001年8月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是连云港市快速公交(BRT)一号线建设、管理、运营的主体单位。
不过吴小同表示,连云港市政府之前发布了多项连云港BRT项目招标公告,公告中标注的资金来源为“国内政府资金”。
“从此可以看出,连云港BRT项目是政府负责的,连云港市财政局掌握着BRT项目的预算情况,其拒绝公开是不合法的。”吴小同说。
连云港市财政局:不是用钱主体 不存在公开义务
不过连云港市财政局还是坚持之前的观点。该局预算处伍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开的原则是“谁负责用钱,谁负责公开”,连云港市财政局不是该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具有公开该项预算的义务。
伍姓工作人员表示,连云港市财政局的信息公开主要针对市级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层面进行,“我们只是负责审批其预算,并不是由我们来编制该项预算。”他说。
公开的资料也显示,作为连云港市2012年的重点工程,连云港市财政局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审批方面。连云港市财政局2012年5月28日的公开信息提及,“由市财政局承担的BRT城管出新、道路改造、专用车辆、智能化系统概算审查与跟踪评审工作进展顺利,有序推进。”
律师:连云港市财政局须公开BRT建设预算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志华表示,连云港市财政局有公开BRT建设相关预算的义务。
张志华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其中第八项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他说,连云港市城市快速公交(BRT)项目是连云港市2012年的重点建设项目,海通公司只是建设、管理和运营主体,其投资主体是连云港市政府,而连云港市财政局作为连云港市政府的办事机构,承担了该项目的概算审查等财政方面的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其有义务公开BRT建设的预算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