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网
1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免征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施电价优惠。业内人士表示,该政策不仅有利于公交客车生产商,还将带动配套厂商、基础设施乃至未来智能交通等一系列企业的发展。
>>意见
多方享受优惠
根据《意见》,城市公共交通可享优惠政策,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施电价优惠。
金融界首席分析师赵欢表示,国家层面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公共交通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基础性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更有其重大现实意义。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投资
关注五类概念股
付永翀认为,该政策不仅有利于公交客车生产商,还将带动配套厂商、基础设施乃至未来智能交通等一系列企业的发展。中长期看,将给相关公司带来企业盈利能力和股票市值的爆发式增长。
赵欢表示,五类概念股有望获益,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概念股:北巴传媒、大众交通、强生控股、申通地铁等。客车类概念股:亚星客车、比亚迪、安凯客车、中通客车、金龙汽车、宇通客车。轨道交通概念股:中海科技、鼎汉技术、易华录、开尔新材。公路建设概念股:达刚路机、宝利沥青。新能源公交车充换电站设备提供商许继电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