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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先进城市、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12-27 14:11:17.0 阅读:5251次

                                       粤交运〔2012〕16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及2012年10月交通运输部在我省深圳市召开的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决定组织评选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先进城市、集体和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名称、范围及名额

序号

奖项名称

评选范围

名额

1

先进城市奖

各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不含广州、深圳)

3

2

改革创新奖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或已经建成并运营的项目

3

3

先进企业奖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包括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企业

10

4

先进个人奖

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在职从业人员

10

5

最美公交车驾驶员奖

全省公共汽(电)车、轮渡驾驶员

10

   二、评选标准
   申报材料的有关事迹及统计数字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一)全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先进城市
  考虑到我省各区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我省城市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特大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两市将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市,不列入本次评选);第二类为广州、深圳以外的珠三角城市,包括佛山、惠州、中山、珠海、东莞、江门、肇庆、顺德区;第三类为粤东粤西及粤北城市,包括梅州、韶关、阳江、茂名、湛江、河源、汕尾、云浮、清远、汕头、揭阳、潮州。全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先进城市评选将根据申报城市所属类型,分别进行比较评选。先进城市评选条件如下:
  1.组织保障得力。成立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导机构;城市政府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方案、法规或管理办法,在省级以上考核中成绩优秀或被评为先进单位。
  2.发展规划明确。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或专项规划。
  3.基础设施完善。公交场站设施完善,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合理。
  4.财政扶持有力。城市政府对公共交通投入大,出台了财政扶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补助补偿政策等。
  5.安全管理规范。能认真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措施,无特大公共交通事故和运营责任事故,公共交通事故率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6.服务质量良好。建立公交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和服务质量投诉体系,从业人员服务文明规范,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查实事件,无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
  7.节能减排成效卓著。城市在推动纯电动、混合动力、LNG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方面有较好的政策或举措,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城市公交车辆总数比例较高。
  8.公交优先措施得力。通过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信号等措施保障公交车路权优先;城市主要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覆盖比例较高;公共交通企业、公共交通设施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化水平高,初步建立了智能化公交系统。
  9.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关指标(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标台数、出行分担率、公交站点500米、300米覆盖率等)处于同等城市前列。
  10.群众满意度高,在《广东城市公交网》公众出行满意度测评和考核组考核中处于较高水平。
  (二)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改革创新奖
  1.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理念、模式等在引导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具有先进性、前瞻性、示范性。
  2.行业示范作用明显。行业管理的相关举措在凝聚管理力量、整合行业资源、优化市场结构、整合公交与其他运输方式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或行业已建成项目在改善公共交通条件、化解公众出行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3.智能环保效果明显。行业管理的相关举措或已建成项目在推动先进科技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公交服务智能化方面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4.体现创新性和人性化。在运营管理方面的相关举措或相关项目具有创新性,在提供服务方面注重公众需求与感受。
  (三)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企业
  1.服务能力强。公共交通客运量在本市或所属区域处于领先水平,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服务水平高。公交准点率、运营速度等指标处于领先水平,乘客满意度较高,投诉率较低。
  3.安全保障能力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科技应用水平高。公交车辆GPS安装率、公交智能调度水平、维保技术水平、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等处于领先水平。
  5.经营管理规范。有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团队决策民主、团结实干、廉洁勤政;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工作条件较好,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
  6.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口碑。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诚实守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性和政府指令性任务;通过多年经营或特色服务打造出良好的服务品牌。
  7.有优秀的企业文化。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有好的经营理念和社会角色定位,企业职工有较好的风貌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技术过硬,得到行业或企业广泛认可。   
   2.在创先争优及争创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岗、各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方面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
   3.在各种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危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4.用心服务、无私奉献,有感人事迹,能够体现行业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全省十佳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原则上从行业基层管理人员或企业一线管理员工中评选。
  (五)全省“最美公交驾驶员”
   1.热爱城市公共交通事业,遵章守纪,技术过硬,勇于奉献。
   2.服务乘客、以人为本,主动按提示语音,提醒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准点发车,车辆停靠安全规范,无甩站现象;服务质量良好,达到零投拆(投诉经确认责任在驾驶员一方的即为有效投诉)。
   3.驾驶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厢服务设施完整,车辆安全部件符合技术要求。车次执行率、乘客满意度高。
   4.完成生产任务出色,服务质量考核成绩在全企业或全线路名列前茅。
   5.安全行车,无行车责任事故。
   6.受到乘客或媒体表扬、获得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六)在评选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一次死亡1—2人交通责任事故的。
   2.参与停运、罢运等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社会秩序的。
   3.被群众投诉、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有恶性拒载、坑客、宰客等重大违章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查实或处罚的。
   5.拒不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不履行社会责任的。
   6.公司存在严重违纪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评选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到2013年2月20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15日前)。由各地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使各企业都能积极参与先进评选活动,并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各地初选和推荐上报(2013年1月15日至1月25日)。各地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选,并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于2012年1月25日前报至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各类奖项申报审批表请登录广东城市公交网(http:// www.gdcsgj.com/)“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第三阶段:评选阶段(2013年1月25日至2月10日)。由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评、初审,提出评审意见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复核并确定候选名单报厅,由厅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入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http://www.gdcd.gov.cn/)、广东城市公交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推广阶段。对评选出的全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先进城市、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奖、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企业、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及全省“最美公交车驾驶员”,将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上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严格把关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倾听群众的意见。各地对上报名单要认真考察,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保证评选工作质量。申报先进城市要征得当地政府同意;其余各类奖项,广州、深圳每项可报2个候选单位(个人);其余城市每个可报1个候选单位(个人)。
  (三)精简材料,实事求是
  申报材料要精简、真实。先进城市申报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改革创新奖、先进企业申报文字材料不超过1500字;先进个人、最美“公交驾驶员”申报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如有影视资料片,可另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评选材料报送方式
  1.文字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广州市中山二路3号粤运大厦11楼C座,邮编:510080,传真:020-37620407。
  2.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iehuixinxi@163.com
    
  联系人: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李程钦(020-37637909-808),叶韵仪(020-37637909-806)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郑磊(020-83732208)

      厅综合运输处:李鹏飞(020-83730800)

附件:1.全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先进城市申报审批表

      2.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改革创新奖申报审批表

      3.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企业申报审批表

      4.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5.全省最美公交车驾驶员申报审批表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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