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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抢座大战,法律不能缺位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10-10 09:14:52.0 阅读:19181次

 来源:广州日报

 

  7日上午,广州地铁4号线车陂南站,一名60多岁的老人与一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因为争抢进入车厢而引发了“血案”。事情虽然不大,引起的关注程度之高有点出乎意料。

  表面上看,这些事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双方各自忍让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若真要追究起来,在公共场所打架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威胁到公共安全,恐怕私下和解并不是很好的解决之道。

  确实,排队、让座与否,事涉道德,我们可以谴责不让座者,甚至谴责无动于衷的围观者。但打人则是侵犯人身权利,已超越了道德范畴,上升为法律问题。哪怕是道德意义上的弱势老者一旦动手打人,在权利意义上就成了施暴者。对施暴者仅靠道德约束已不足以遏制暴力,而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毕竟在地铁里打架不同于在家里,其行为已威胁到公共安全。

  因而,我们有必要在让座与打人之间厘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否则,打着道德的旗号,侵犯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现象就会屡禁不止。在这方面,香港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马来西亚“情歌王子”曹格在香港街头殴打好友侧田,香港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并拘留了曹格,虽然双方均表示互不追究,但法院最终还是判曹格自签1000港元担保并守行为一年。

  以此为鉴,广州地铁打架一事也暴露出我们在规则制度上的法律缺位。在公共场所吸烟都要面临罚款处罚,在地铁上打架斗殴性质比这严重得多,何况地铁上还有很多小孩,其血腥场面影响相当恶劣,岂能以私下和解了事。该用法律惩戒的就不必讲究情面,以和解了事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范例,让他人觉得在公共场所打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双方私了就万事大吉。特别是如今城市里的很多人都有各种压力,只要一言不和,就拳脚相加、武力解决,那城市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靠什么来维持?

  因而,我们一方面呼吁每个人都要遵守公共秩序,要有规则意识;另一方面,在公共领域,法律也不应缺位,不能让广州成为一座尚“武”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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