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岗新闻网
增设“拥车证”提高成本
由民盟深圳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治理交通“拥堵乱”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则以新加坡为范例,鼓励提高私车使用成本。提案建议:深圳先后在1995年、1997年、2002年、2005年开展了四轮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缓解了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实现“短平快”工作效果。但交通综合整治大行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深圳的“挤堵乱”,仅靠加快路网建设也是不可能解决“挤堵乱”,所以限行、疏导和控制拥有私家车的成本是必然趋势。应采用增设“拥车证”,控制总量;高峰限行,征交通拥堵费等措施。
该提案还指出:深圳治“挤堵乱”,应该积极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建专用道。继续以超常规的建设力度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大对中心城区早晚高峰公交专用道的施划力度,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
效仿香港疏通快速路
政协委员江学院也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借香港经验解决深圳快速路交通拥堵难题的建议》。他称,造成深圳市快速路拥堵现象的原因并非道路不够宽、不够多,除车辆不断增加以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快速路的规划不尽合理、司机占道行驶现象严重、交通执法不严、交通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目前,深圳与国内大多数城市的做法一样,都是将快速路划分为小车道与大车道,最右侧一道为大车道,左侧为小车道,我们认为,这样的划分不是最科学合理的。因为严格的说,小车不一定快,大车不一定慢,关键取决于驾车的司机。
因此,他建议借鉴香港经验,通过立法,将所有单向双车道以上的快速路,划分为行车道和超车道,所有车辆除超车外,一律须靠右行驶,超车完毕后,必须迅速回位至行车道行驶。同时,交警也应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对占道行驶和超车完毕后仍长时间停留在超车道上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